3月3日下午6時,乾縣公安局巡警大隊民警接群眾舉報稱,一名李姓男子在乾縣城關鎮(zhèn)北關加油站附近,向吸毒人員販賣毒品。接報之后,巡警大隊連同刑警大隊五中隊民警于當晚7時許,將這名男子抓獲,同時從其身上查獲用白紙包裹的白色粉末狀海洛因37小包和400元毒資。
經(jīng)查,李某交代毒品來源時稱,同日上午,他在乾縣清龍村一外號叫“小龍”的男子處購得此些毒品。之后,“小龍”讓其幫忙為其他吸毒人員送毒品,并以每天送其4小包(價值400元)毒品作為報酬,他同意。
雙方商定后,“小龍”將自己的摩托車、手機交給李某,以方便他與其他需要購買毒品的吸毒人員聯(lián)系,還送給李某21小包(價值2100元)毒品讓其出售。李某稱,期間自己吸食1小包,賣掉20小包得1970元,后全部交給“小龍”;隨后,“小龍”又給了其42小包讓其出售,自己吸食1小包,賣掉4小包得400元,剩余37小包待售。
乾縣公安局刑警大隊五中隊中隊長趙阿慶說,抓獲李某(男,36歲,吸毒人,乾縣城關鎮(zhèn)人)后,警方成立專案組,順藤摸瓜,分別將從李某手中購買毒品的7名吸毒人員逐一抓獲。
目前,“小龍”(男,35歲,乾縣漠西鄉(xiāng)人)在逃,李某被刑事拘留,7名吸毒人員被行政拘留;其余“上線”,警方正在進一步鎖定。(今日咸陽)